质量信誉评价体系

加强推进互联网和驾培 深度融合研究,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 让用户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网上报名、预约培训、预约考试等功能。 以“把简单带给用户,把复杂留给平台”为服务理念,让学驾变得更便捷、更规范、更阳光、 更透明。

自学直考驾驶证过程中,有六种行为是不允许的,一旦违反会被罚,你知道吗?

1、自学直考者上路学习时未按规定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交管部门可处以20—200元罚款; 2、未按指定线路和时间上路学习,交管部门可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200元罚款; 3、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可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200元罚款; 4、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可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5、若用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交管部门可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6、如果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或证明超过了有效期,或是没有随车指导人员、或随车指导人员不符合规定,仍上路行驶的,那将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对驾驶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开车遇小动物“抢道” 撞还是让?

小动物突然跑车前,开车撞还是让?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小动物也是一条生命,当然是让!选择撞的话,还有没有人性?!” 这貌似是一道辩论题,理想和现实会存在差距。其实,这没有标准答案。

关于轮胎,你必须知道的事

轮胎作为汽车与地面唯一接触的部件,其安全性倍受车主们关注。但是在轮胎更换方面很多车主都停留在道听途说的层次, 有些知识通过传播已经错误了,比如大部分车主都认为轮胎只要轮胎没破裂,就能用。除非它爆胎了,但是真到爆胎了, 那后果不敢想象。请不要减少对换轮胎的成本,因为轮胎会很大的威胁车主用车的安全性。

质量信誉评价体系

加强推进互联网和驾培 深度融合研究,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 让用户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网上报名、预约培训、预约考试等功能。 以“把简单带给用户,把复杂留给平台”为服务理念,让学驾变得更便捷、更规范、更阳光、 更透明。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改革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推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改革这项更贴近民生实事,是交通运输部对社会、对广大群众的郑重承诺,是加快提升驾驶培训行业服务品质的重要抓手。目前全省各地推进工作不理想,截至9月底,全省能提供先培后付模式的仅有123家,平均覆盖率只有23%,与国家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部分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驾培机构工作推进严重滞后,资阳市、甘孜州目前还没有1家驾培机构可为学员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服务模式。全行业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缺乏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认定标准,推行乏力,落实不平衡等问题。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改革的深刻意义,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改革,积极主动克服困难,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这项重点任务,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督促驾培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各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见附件1)。为指导和规范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改革,省局组织制定了《技术要求》,这是开展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改革的技术支撑,是实现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驾驶培训服务模式改革的前提条件,是驾培机构建设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驾培机构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技术要求》的各项规定要求。督促驾培机构按照《技术要求》的功能要求,安装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软件、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并在2016年10月31前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工作,实现与计时培训系统的有效对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照《技术要求》,逐一开展驾培机构的“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平台功能核查和查验,在11月10日前完成核查和查验工作。通过验收的驾培机构,才能认定为具备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能力,达到服务标准。 (二)全面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交运发〔2016〕164号),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开展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驾培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应与学员签订合同示范文本,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确保培训质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宣传引导。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驾培服务模式改革的宣传活动,引导驾培机构和学员选择新模式进行培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督促驾培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供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模式的驾培机构要向社会进行公告,也要向学员进行宣传,引导学员采取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模式进行培训,督促学员使用“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软件、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全程参与驾培活动的互动与评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11月底前,将已实现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模式的驾培机构,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向社会进行集中统一的公布,接受社会和学员的监督。 (四)进一步强化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活动监督管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驾培机构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活动进行监督,重点对“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软件、示范合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驾培机构对计时培训系统进行升级,按照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要求,调整培训教学计划和学时安排,使用“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预约培训系统”信息化平台,引导学员进行预约、学时、评价、付费等互动管理。督促驾培机构建立“先学后付、计时收费、预约培训工作机制,加强教练员和教练车的管理,根据学员评价情况进行服务质量排名,每月向学员公布一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名称、级别、培训车型及培训能力、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选择符合自己培训需求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咨询报名和预约培训。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问责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对照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项跟踪督办机制,根据推进进度和时间节点安排,实行月督办、季通报、年考评。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11月开始要每半月上报《四川省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坚决杜绝虚报数量、夸大成绩的现象。

未来趋势

  • 智慧驾培,智慧互联,人机协同,高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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